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价值观怎么影响人的行为?

Hofstede 定义“个人主义 ”(Individualism)- 个人利益优先与集体利益的价值观。在个人主义社会中,个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松散的。每个人都被期待对自己和小家庭负责。而集体主义(Collectivism)- 集体利益优先与个人利益价值观。在集体主义社会中,个人从出生以后就会毕生追求紧密地属于某个社会群体。在这种关系中得到庇护(有可能是心理上)并回报以无条件的忠诚。
1993年Micho 在他的世界价值观调查中发现了另一种文化差异维度- 排它主义(Exclusionism)和 普遍主义 (Universalism)。这个文化差异维度和Hofstede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维度高度正相关。也就是说在个人主义文化社会中,人们对待他人相对于集体主义文化更加无差别(universally),人们需要自己照顾自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需要很近,人们更推崇独立。与之相反在集体主义文化社会中,人们对社会群体的边界有着强烈的认知(我们和他们的区别)。群体内的人相比群体外的人享有某些优先的待遇。人喜欢把人按照他们属的社会群体来区别对待(in-group 和 outgroup)。
在集体主义社会中,人们对待冲突的态度和处理冲突的方法与在个人主义社会中有很大不同。在集体主义社会中,人们追求和谐。人际关系对个人非常重要。冲突损害和谐。所以人们倾向于避免冲突,特别是面对面的直接冲突。对领导说出不同意见被认为是不尊重而且不合体的。这通常会导致对方感觉到丢面子。在社会交往中保持面子是互信和和谐的基础。这种避免冲突和社会和谐的取向同时支持了社会结构的稳定。而这种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也直接导致了合法性社会影响力(Lgitimate base of sical power) 高于建立于其他基础上的影响力(详见 Fench Raven, the base of social power theory)。例如在中国集体主义社会中(集体主义社会),上级领导拥有强大的合法的影响力。这种上层对于下层的影响力来源于社会结构的差距。上级对下级拥有影响力。 相反个人主义社会文化认为思想和意见的碰撞能够产生更好层次的真理。表达真实的想法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个人主义价值观来说,说出不同的意见满足了表达自我需求,并实现区别自我和他人的独立人格的需求。在个人主义社会中专家和领袖的影响力大于建立与其他基础的社会影响力。例如:在美国社会中(个人主义社会),公众形象的影响力以及专业的意见影响力就会大于社会层级的影响力。
在1993年Hofstede在1993年根据IBM调查问卷数据计算的结果显示在个人-集体主义评分中, 中国得分20, 法国得分71(0代表最集体主义社会,100表示最个人主义社会)。
中国毫无疑问属于集体主义文化社会。集体主义价值观是儒家价值观的重要基础之一(Yang & al,)。 儒家非常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儒家认为人是作为某个集体的一部分而不是分离的个人。第二,儒家认为与他人和社会的协作是社会的基础。第三,儒家通过绑定个人价值与集体价值来实现社会结构。个人的价值是通过集体的成就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兑现个人利益。
在集体主义社会中,人际关系距离是相对较近的。人们从属于不同的群体。例如,在中文中文中形容两个人的关系“亲如兄弟”。又如“结拜兄弟”,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也希望建立如家庭一样的紧密关系。虽说在其他文化中也有类似的表述,但明显不如中国文化环境中这般推崇这种紧密如兄弟的社会关系。
中国人是习惯于避免的面对面的冲突。中国人多数以保持沉默来避免冲突,但是这并不表示中国人的软弱。而是中国人习惯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不同意见。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在某个国际MBA课堂上,老师不合宜的嘲笑富士康在出现跳楼自杀案件以后,第一应对措施是在宿舍楼下安装防护网。当时台下唯一的一位中国学生非常不满意这种对中国企业戏虐玩笑。但是他没有站起来反对,而是在课间找到学院领导投诉了这个老师,严正表明这是对中国企业的侮辱和嘲弄,表示他将拒绝完成该门课的任何作业。设想如果是一名美国学生,他(她)的反应可能是直接站起来和老师辩驳。
总之,中国社会崇尚和谐社会。每个人扮演自己是社会角色(父亲,老师,校长),遵循社会道德标准使人与人之间达到平和融洽的状态。道德规范在这里起到了维护社会行为的关键作用。例如,最近发生中国政府规范娱乐圈行为的事件。这样的事件发生在美国社会是无法想象的。而就是这些大政府的维护道德标准的行为确保了价值观的延续和不偏离。
法国无疑是一个个人主义社会。师从17到18世纪启蒙运动,法国革命家们推崇法律的力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言论自由。对规则,平等和言论自由的需要一直是法国文化的基石。
寻求独立(independence)是法国文化价值的核心之一。为了追求独立法国人甚至可以放弃他们愿意做的其他事情。在法国人心中,在人际关系中投资过多会导致丧失自主判断和自主意志。他们为了保护自我意志免于被其他人剥削或影响,不会过多卷入于他(她)人的关系中。一位就职于某法国化妆品品牌的中层经理说:“卷入类似于中国关系似的人际关系中,会让我感不舒服。因为互相承诺式的关系会影响我对事情的判断。”对于央格鲁撒克逊文化来说,“自由”意味着我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而对于发法国人来说,“自由”意味着不依附于其他人和可以拒绝的权利。
在法国社会群体的组成不同于中国社会。个人主义法国人喜欢保持自己的“领土”。这可能源于他们的小镇意识。工作和个人生活的边界是很清晰而且不能随便跨越。例如,绝大多数员工在休假时不会查看工作邮件和接打工作电话(这在中国刚刚相反)。保持自己的“领地”是保持独立的重要标志。社会群体组成基于共同的利益,而不是从属关系(中国社会)。一旦共同利益消失,群体将迅速解体。著名法国哲学家Crozier 指出,“在法国社会的所有阶层,人们努力跻身于所有具有影响力的群体,而同时本能的把其他人排斥在外”。“法国人钟情于积累各种特权和区别,把他们和其他人区分开。”
法国人对于冲突的态度和处理显得十分矛盾。一方面他们不喜欢冲突,尤其是面对面的冲。另一方面他们又推崇个人表达和言论自由。最终冲突导致的结果是”形式化倾向“,即所有冲突必须以一种约定俗成的形式发生。例如,在热烈自由的辩论和争吵是发生在会议室内,碰撞和冲突对事不对人。
总之,个人主义的法国人“狂热”地保护个人独立和自我意志。社会团体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避免冲突除非冲突被限制在某种约定的范围内。
Hofstede对于文化差异的论述,解释了一种行为中的共性,并不适用于单一个体的行为分析。首先文化差异的维度不仅仅是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还包括权利关系差距(Power distance), 对未知的态度 (uncertainy avoidance)等等其他维度的影响。进一步讲,人的行为不但受文化的影响,还会受到性格,本性的影响。综上所述,分析某个人的行为是否的符合个人主义或者集体主义行为共性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准确的。
与其他的文化价值一样,我们从家庭和学校的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学习这种人与集体的关系,在长大以后延伸到工作环境当中。家长与孩子的关系极大的影响者下一代对于个人和集体关系观念的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在集体主义文化价值观社会成长,并在成年以后移居到个人主义文化价值观社会中养育了子女。这时候其子女在家庭中接收到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与其在学校中接受到的个人主义价值观会发生冲突。部分在家庭中被表扬和鼓励的行为在学校中受到排斥和不理解,而在学校中被鼓励和表扬的个人主义行为在家庭中不被认可和赞同。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可能表现出不同行为和反应。青春期以前,当孩子的自我意志不够强大的时候,这种矛盾和认知错位会因为家长的强势而被压制和隐藏在下来。到了青春期,当孩子开始寻求自我独立的时候,这种价值观错位会加剧孩子对于父母的否定。从而引起更严重的青春期心理问题。如之前的文章提到,文化对人对影响是无意识,只有主动认识文化的影响,并学习如何管理好文化差异,建立文化管理力才能克服其对青少年认知冲击,并且帮助青少年建立文化管理力的优势,在未来国际竞争中保有一席之地。
参考书目
- 1. French, J.R.P.Jr. & Raven, B.H., The Bases of Social Powe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 1959, Chapter 6 leadership as an influence process, pp. 151-164.
- 1. Hofstede, G., Hofstede, G.J. and Minkov, M., Cultures and Organizations: Software of the Mind, Intercultural Cooperation and Its Importance for Survival, Mc Graw Hill, United States, 1993.
- 1. d'Iribarne, P. , The Honour Principle in the 'Bureaucratic Phenomenon', Organization Studies , 1994, Vol. 15, No. 1, pp. 81-97.
- 2. d'Iribarne, P. , The Usefulness of an Ethnographic Approach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f Organizations, international Studies of Management & Organization, 1996, Vol. 26, No. 4, pp. 30-47.
- Liang, S. (梁漱溟) , the Essence of Chinese Culture (中国文化要义), Shanghai People Press, 2011. (in Chinese)
- Yang, X.H., Peng, Y.Q. and Lee, Y.T., The Confucian and Mencian philosophy of benevolent leadership,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U.S., New York, 2008,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in China, pp. 31-50.